来源:陕西晨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05-15 11:31:50 [举报]
用途与注意事项:增味剂;鲜味剂;谷氨酸钠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:在青豆罐头、甜玉米罐头、蘑菇罐头、芦笋罐头、青豌豆罐头(含奶油或其他油脂)、干酪中,其*用量可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,蟹肉罐头,0.5 g/kg;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,2 g/kg(以谷氨酸计);碎猪肉和午餐肉,5 g/kg(以谷氨酸计);即食羹和汤10 g/kg(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)。
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味精对健康有益还是有害,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。食用味精在正常范围内不会对健康有任何损害,但食用过多会使部分人,尤其是西方人,出现中毒症状。所以要适量使用,一般以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克为宜。
要注意的是如果在100℃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,经科学家证明,味精在100℃时加热半小时,只有0.3%的谷氨酸钠生成焦谷氨酸钠,对人体影响甚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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