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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头沟谷氨酸钠厂家用量

来源:陕西晨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4-10-05 07:55:39

其他使用参考:在罐头加工食品中如汤类罐头,1~2 g/kg;蔬菜罐头,0.5~3 g/kg;肉类罐头,0.5~4.0 g/kg;鱼类罐头,2~5 g/kg;香肠、火腿,1~3 g/kg;调味汁、调味品,3~10 g/kg;小吃食品,1~5 g/kg;酱油,3~6 g/kg;加工干酪,4~5 g/kg;脱水汤粉,50~80 g/kg;方便面调料,50~150 g/kg;速煮面汤粉,100~170 g/kg。

与其他调和香味结合前,纯净的谷氨酸钠本身不含令人愉快的味道。作为调味品且在用量适当的情况下,谷氨酸钠可以增强其他风味活性物质,平衡并丰满某些菜肴的整体口味。

谷氨酸钠能与肉、鱼、禽肉、许多蔬菜、调味料、汤和卤汁融合得洽到好处,从而增加某些食物的整体口味之偏好。但谷氨酸钠只能在正确的浓度下才可提高愉悦感。过量的谷氨酸钠会迅速破坏菜肴的味道。虽然这种浓度随着食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,但在清汤中,当每100ml中添加的MSG若超过1克,愉悦感得分则会迅速下降。

要注意的是如果在100℃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,经科学家证明,味精在100℃时加热半小时,只有0.3%的谷氨酸钠生成焦谷氨酸钠,对人体影响甚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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